作为一名专职律师,办理了大量民事、刑事纠纷案件,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。现将这些案件改编成案例,供大家参考,希望可以帮助到你。
(为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安全,本文中不会出现当事人姓名)
【案情简介】
当事人ⅹⅹ九十岁高龄,二儿子不孝顺,想要立遗嘱,将自己名下的财产全部由大儿子继承。由于不会写字,委托律师代书。
【律师建议】
立遗嘱可以有效减少日后纠纷。如果立遗嘱人不识字或者书写有困难可以由律师代书。
关于遗嘱的内容,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遗嘱的内容是立遗嘱人真实意思表达,立遗嘱人处分的是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,且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序良俗。
有些人存在一个误区,对老人孝顺并且和老人一块居住,如果没有遗嘱,并不必然的由其继承老人的财产。
注:本案系律师真实案例,欢迎分享和交流,杜绝抄袭!